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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章 如此绝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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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缘巧合之下,他被祝家良捡到了,也为了活下去,成了祝家良的杀人武器。

但也正因如此,他才有了结识林舍的机会,这么多年来,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真容,更摆脱了旧患的困扰,整个人从里到外的迎来了新生。林舍是他的恩人,也是他真心想要追随的人,但他知道林舍是不会要他跟在身边的,他只能在林舍还在此停留的时候,多做一些事,好叫林舍记住在这个地方,曾有过他这么个人。

但绝色却不知他什么都不用做,单凭着他这张脸就可以让林舍记他一辈子了,谁让他长得好看,好看得都没有语言能够形容得出来呢?不过他也算做了一些好事,比如他把自己所知的有关祝家良的一切全都告诉了林舍,让林舍能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,还有就是寒狼基地的一些绝密资料,这对猛虎基地会有帮助。

而他不认为他这么做是背叛者的行为,因为他从未向祝家良宣誓效忠过,他们不过是彼此利用罢了。且祝家良要杀他,他又怎么能坐以待毙,正好有一大群人要杀祝家良,他自然是要站在这一大群人的身边的,识时务者为俊杰,他也只是想要活命罢了。祝家良要怪,就怪他自己吧,怪他下手不够干脆,没能灭口。

“林小姐,基地长有请!”一行人正在说笑逗趣的时候,两个穿着制服的男人进来了,说是赵敏杰要找林舍,估计是寒狼基地那边又闹出什么动静了。(未完待续)

绝色美男好笑的摇摇头,高正明比他大,已经是成年人了,怎么行为举止却比他这个真正的少年还要幼稚?安抚好高正明后,林舍看着绝色美男的脸,半晌,道:“你长得这么美,却叫那么难听的名字,一点都不合适,我给你起个新名,就叫‘绝色’好了。嗯,绝色这个名字好,不用感谢我,我知道你也喜欢的。”

“绝色?”绝色美男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,但见林舍已经认定这个名字,并且认为他也喜欢后,就点了点头,道:“我很喜欢,我以后就叫绝色了。”

“不要脸!”高正明转过头,用口型说了三个字,像是在嘲讽绝色的自恋,但绝色真的不用自恋,他这张脸摆出去,那绝壁是叫世间万物都失色的,称他为绝色,还是他谦虚了。陈灵和杨凌风这会也到了林舍身边,听着绝色的新名字,觉得虽然有点俗,但也不失贴切,绝色自己也喜欢,那就这么称呼他了,总好过他原来的名字——祸,听听,祸国殃民,这什么人起的名字,跟他有多大仇啊?

但讲真的,绝色的确有祸国殃民的资本,叫他祸,倒也不算过分,毕竟世人皆爱美色,往往只凭一张好脸就能大吃四方,更别提他是真的美得天地都嫉妒了。

绝色原名“祸”,出生在一个深山老林里的人数只有一百左右的少数民族,濒临灭绝的民族,却也是传承着最古老文化的民族,族人信仰着蛊神,皆擅蛊术。

这是个不为人知的神秘民族,也是世人眼中不可靠近的危险之源,毕竟蛊术这种玩意,正常人都没办法接受,哪里还会想着去了解他们的文化?当然,擅蛊一族也不愿意跟外界接触,就窝在深山里,过着自给自足的与世无争的生活。

绝色的原名不是他的阿爸阿妈起的,而是族里的老巫医给他取的,因他出生的时候,天降暴雨,被视为不吉之兆,被阿爸阿妈扔到了山沟里,还是老巫医算出他命里不凡才救了他一命。但老巫医救他也有自己的私心,他生而不凡,定有大造化,即将断掉传承的最古老的蛊术在他身上定能发扬光大,所以老巫医领养了他,还要教会他一切。为此,绝色才会走的时候就跟各种各样的蛊虫玩乐了。

也因他从小就跟各类蛊虫打交道的关系,他身上总有一股难言的味道,族里的人都不爱靠近他,特别是他多次为老巫医试药试蛊而伤了身体容颜尽毁后,更是没人愿意搭理他了,他也养成了孤僻暴虐的性格,一言不合就要给人下蛊。

还是老巫医及时发现他的不对劲,狠狠地教训了他一次,才让他学会了收敛,不把毕生所学当做炫耀的资本,或是害人的资本。但他性子刚扭直不久,末世就降临了,他背着老巫医颠沛流离,到底没能护得老巫医的性命,老巫医死了,死之前要他无论如何都得活下去,把蛊术发扬光大,不要让祖先心血断了传承。

绝色答应了老巫医,把老巫医埋葬在一棵大树下后,就开始了自己的旅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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